上環7.28|19歲男生認暴動押10月判刑 官:俾擔保唔等於會輕判

2021-08-17 15:33

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激烈衝突事件。資料圖片
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激烈衝突事件。資料圖片

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多人被控暴動,分2案共涉38名被告受審,首案早前審結。次案15人中的19歲男學生開審前承認1項暴動罪,今於西九龍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准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現金、2000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及每天到警署報到,但強調批准保釋不代表判刑上有一定取向或者將會輕判。

練官甫開庭便表示,打算在本案審結後一併處理被告判刑。辯方則指若法官同意判被告入勞教中心等,被告可即時服刑,毋須等待,惟被告自己亦希望等待審訊完結才判刑,故不得不贊成練官的取向。此外,辯方今天原本沒有保釋申請,練官聞言就稱「不如你試下說服下我」,聽罷陳詞後批准被告擔保外出,惟明言案情嚴重,「俾你擔保唔等於會輕判」。

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何栢耀承認於前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林士街之間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9時許,案發時何栢耀曾站在示威者前排,手持水桶、雨傘及紙皮作盾。被告被制服時戴安全帽、眼罩及灰色口罩,身穿全黑裝束等。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7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1歲無業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無業張雯曦。張雯曦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及無線電收發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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