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藏士巴拿索帶罪成候判 官指必定有意損壞財產

2021-05-28 17:10

被告陳鉑朗。 資料圖片
被告陳鉑朗。 資料圖片

網民去年5月發起反國歌法及國安法遊行,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游擊堵路。年輕地盤工稱當日陪胞妹及其男友到金鐘香港公園視察婚照拍攝地點,遇防暴警截查,被搜出士巴拿及索帶等。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今在東區法院裁定他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名成立,下令被告還押至下月 10 日判刑,並明言被告經審訊後定罪,毫無悔意,有可能判處監禁。

被告自辯時稱涉案工具在2020年初已購入,並在任職的地盤使用過。但王官指被告仔細檢視過該些工具後,看不見扳手有任何使用過的痕跡,肯定它是新的。

針對被告稱背包搜出的索帶乃工作時後備之用,因為索帶價錢便宜,所以會自行購買,王官亦不接納相關說法,並指被告基本上可以使用公司的索帶,而不需自行購買,相反被告「去到邊都帶著索帶,更加顯得不必要同不合理」。

王官裁決時指,被告當日原本不需到地盤工作,而灣仔和金鐘一帶有多宗刑事損壞和非法集結事件,被告被捕時亦曾即場向警員稱「去銅鑼灣」。王官另指,被告被搜出的黑色上衣印有「GWONG FUK HEUNG GONG SI DOI GAK MING」,明顯是示威者常用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譯音,加上被告的背包內還有急救包和醫療用品,故推論被告必定打算參與當日的公眾活動,而他攜帶涉案的工具,必定有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因此裁定他罪成。

控罪指,被告陳鉑朗(24歲)去年5月24日在金鐘海富中心行人天橋管有兩把士巴拿、一把剪刀及一包索帶。他當日下午3時許被捕,除控罪內的物品外,他另被搜出一件印有「GWONG FUK HEUNG GONG SI DOI GAK MING」字樣的黑色T恤、膠手套、急救包等。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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