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美孚堵路抗議翠雅山房用作隔離營 裁定阻礙及襲警罪成

2021-05-04 16:12

由左至右被告:陳曉陽、李佳俊及陳惠欣
由左至右被告:陳曉陽、李佳俊及陳惠欣

去年2月3名男女參與堵路,抗議政府徵用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作為隔離營,其中2名男子另外涉及襲警。3人早前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梁嘉琪今日(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3人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襲警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3人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襲警罪罪名成立,押後判刑至5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因其中一名被告為本屆文憑試考生,獲准在餘下的電腦及資訊考試當天(7日)早上外出應考。

還押期間,法庭須向三名被告分別索取背景報告、勞教中心報告和更新及勞教中心報告。

辯方求情指,陳惠欣熱衷於參與社會事務,疫情期間無間斷派口罩予街坊,形容被告案發時並非領導的角色,行為只是一時衝動,未有深思熟慮。

陳曉陽的代表律師則表示,被告早前已經承認一項堵路罪,該罪行並未對市民造成不便,又指被告一直關心社區,過去一年嚴守宵禁令,亦認為自己當時以魯莽的方式表達對政府防疫措施的不滿,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而李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是學校中的運動健將,曾擔任學生會幹事一職,樂於參與學生事務,惟案發後飽受精神困擾,加上在案發時被警員制服期間頭部受傷,共縫3針,並一度需要輸血,因此需接受精神科醫生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服用鎮靜劑及安眠藥。

3名被告分別為婚禮顧問陳惠欣(31歲)、文員陳曉陽(24歲)及中五生李佳俊(18歲),他們被控於去年2月2日在荔枝角道近美孚巴士站與其他人士聚集,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阻。陳曉陽早前承認堵路控罪,但否認襲擊警司陳子良。陳惠欣及李佳俊否認堵路控罪,李另否認襲擊警員15399。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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