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美孚堵路抗议翠雅山房用作隔离营 裁定阻碍及袭警罪成

2021-05-04 16:12

由左至右被告:陈晓阳、李佳俊及陈惠欣
由左至右被告:陈晓阳、李佳俊及陈惠欣

去年2月3名男女参与堵路,抗议政府徵用饶宗颐文化馆翠雅山房作为隔离营,其中2名男子另外涉及袭警。3人早前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梁嘉琪今日(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3人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袭警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3人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袭警罪罪名成立,押后判刑至5月18日判刑,期间被告需要还押。

因其中一名被告为本届文凭试考生,获准在馀下的电脑及资讯考试当天(7日)早上外出应考。

还押期间,法庭须向三名被告分别索取背景报告、劳教中心报告和更新及劳教中心报告。

辩方求情指,陈惠欣热衷于参与社会事务,疫情期间无间断派口罩予街坊,形容被告案发时并非领导的角色,行为只是一时冲动,未有深思熟虑。

陈晓阳的代表律师则表示,被告早前已经承认一项堵路罪,该罪行并未对市民造成不便,又指被告一直关心社区,过去一年严守宵禁令,亦认为自己当时以鲁莽的方式表达对政府防疫措施的不满,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而李的代表律师指,被告是学校中的运动健将,曾担任学生会干事一职,乐于参与学生事务,惟案发后饱受精神困扰,加上在案发时被警员制服期间头部受伤,共缝3针,并一度需要输血,因此需接受精神科医生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及服用镇静剂及安眠药。

3名被告分别为婚礼顾问陈惠欣(31岁)、文员陈晓阳(24岁)及中五生李佳俊(18岁),他们被控于去年2月2日在荔枝角道近美孚巴士站与其他人士聚集,导致公众地方或交通受阻。陈晓阳早前承认堵路控罪,但否认袭击警司陈子良。陈惠欣及李佳俊否认堵路控罪,李另否认袭击警员15399。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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