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4月底前每小時換氣6次 自費檢查合格可張貼證明

2021-03-29 12:04

政府要求餐飲處所下月30日前將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小圖為源栢樑)資料圖片
政府要求餐飲處所下月30日前將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小圖為源栢樑)資料圖片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過往屢有食肆感染群組爆發,政府隨即要求餐飲處所下月30日前將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以減低傳播風險。

當局亦成立提供堂食食肆實施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工作小組協助食肆落實措施。小組主席源栢樑指,小組成立接近一個多星期,已經與飲食業及註冊通風系統承建商等多個業界會面,認為會上飲食業界意見正面。

他亦透露,小組共收到數百份供應商可提供空氣清新機廠商設備的資料,並正檢視當中資料,期望本月底或下月初公布名單,讓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作為參考。

業界可參考名單中的設備,並安排通風承辦商到餐廳檢查換氣量,隨後需向食環署提交文件,讓當局檢視餐廳是否合乎規格,合符規格的餐廳將獲食環署發證明書或標籤,可貼於餐廳外,讓市民清楚得悉。惟目前計畫要求食肆自費聘請通風系統承建商檢視換氣量。

源栢樑指,小組成立當日已召開首次會議,隨後亦與多個業界會面交換意見,包括香港註冊通風系統承建商協會及港九電器商聯會等多個業界代表會面,了解業界在人手及設備上的供應情況。

經了解後,他認為人手經協調後應可應付需求,至於空氣淨化設備在市面亦有一定存貨量,惟可否滿足全港食肆需求,需視乎實際情況。小組隨後會繼續與不同持分者及業界會面,包括計畫會見酒店業聯會,聽取他們的意見及解答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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