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文質疑秘書處刪改會議紀錄 民政署:相關討論事項不符區議會職能
2021-03-16 19:38
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表示,近日發現區議會秘書處疑將議員補充發言人紀錄、提出增補的會議紀錄內容及其投票一併刪除,並放置於區議會網站的錄音紀錄中,質疑相關行為涉公職人員失當。民政事務總署隨後批評他作出失實指控,並指如區議會仍保留與《條例》不符的討論事項,區議會秘書處則未能就有關項目提供秘書服務,包括撰寫會議紀錄、把相關會議錄音上載至區議會網站等。
袁海文表示,在去年11月,深水埗區議會舉行第6次會議期間,他曾就上兩次的會議紀錄提出修訂,要求補回當日在民政專員離場後,議員的發言紀錄,包括討論前年10月深水埗有的士司機撞傷途人,以及修改歷史教科書的議程,會議最終通過修訂。他指,在秘書處上載的區議會錄音中,逾5分鐘的討論及投票過程被刪減至只有20多秒,亦未有記錄有議員曾提出修訂。他續指,在秘書處上月向議員發出有關第6次會議紀錄初稿的電郵中,稱議員在會上並無提出修訂,有關會議紀錄獲得通過。
他批評,秘書處自作主張選擇性刪除議員發言及民政專員的發言錄音,是非常嚴重的行為,並認為相關失當行為是故意作出而並非無心之失,認為秘書處是欺騙公眾及議員,促請民政處及民政事務總署作公開解釋,並將涉案人士立即停職。他又指,已向申訴專員作出投訴,亦將循「公職人員失當,欺詐及偽造文書」方向,向有關執法部門作出舉報。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隨後表示,袁海文在過去3星期既沒有向深水埗區議會秘書處就初稿提出修訂,今日作出失實的指控,署方表示極度遺憾。署方又指,如區議會保留與《條例》不符的討論事項,區議會秘書處則未能就有關項目提供秘書服務,包括撰寫會議紀錄、把相關會議錄音上載至區議會網站等,而秘書處職員和其他政府人員亦不會出席該部分會議或參與討論相關文件。這是一貫的做法。
在去年6月23日第四次會議及同年9月8日第五次會議上,由於有議員提出的討論事項不符合區議會於《條例》下的職權範圍,按既定處理方法,秘書處沒有就該等討論提供支援。在去年11月10日的第六次深水埗區議會大會前,秘書處按一貫做法擬備第四及第五次會議紀錄,而議員在會上也沒有對秘書處擬備的紀錄提出修改。在當日會議上,袁海文提出要就該兩次會議不符《條例》的討論在會議紀錄加入「增補」段落。時任深水埗民政事務專員已指出,秘書處不會就超出區議會職權範圍的議題提供秘書服務,即使通過接納「增補」段落,秘書處亦不會跟進有關紀錄,因此有關的討論並不包括在上載的會議錄音中,與前述的做法並無二致。發言人續指,秘書處早於上月23日區議會第七次會議前,已按照同樣程序提交第六次會議紀錄初稿供議員考慮,當時議員決定押後討論有關初稿。秘書處在今日的會議上,按程序提交第六次會議紀錄初稿供議員考慮,所有議員均有權於會上提出修訂,但指袁海文沒有提出修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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