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致死】同住後變暴躁曾阻兄體罰子女 弟:爭執後兩兄弟已無偈傾

2021-03-04 16:55

5歲女童在2018年疑遭親父及繼母虐待致死,女童的親父及繼母否認謀殺罪,繼外婆則否認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女童的親祖母今出庭在屏風後作供,她形容女童生前「不嬲好熱情」,為人有主見、聽話、倔強,「我講嘅嘢佢百分之百都會做,好少反駁嘅」,她亦指女童親父一直「好錫」女童,女童亦聽親父的話。而親父脾氣比較暴躁,親父及繼母「對小朋友好嚴」,她亦曾目睹親父以手掌打子女手板及腳板數下,但當時認為可以接受,「做爸爸嘅,打落去力度有限囉」,故沒有出手阻止。

女童的親祖母供稱,女童親父(29歲)與前妻M誕下8歲男童X與5歲女童,繼母(30歲)則與其前夫育有女童Y,而M在2013年搬離親祖母的家,及後親祖母不時帶兩兄妹(X與Z)外出跟M見面,但沒有告知親父,繼母帶同Y搬入親祖母的家不足一年,期間親祖母負責照顧X、Y、Z,親祖母指X、Y、Z相處良好,親父及繼母對待子女與其他正常家庭無別,親父及繼母「返工、放工、返屋企睇小朋友功課、溫下書」。

親祖母憶述在2016年尾,其二兒子A在家中聽到X的哭泣聲,X又說:「好痛!唔好打」,A遂看到親父掌摑X耳光,A上前阻止親父,二人發生爭執,親祖母便上前調停二人,X當時面上有紅印,下唇亦有流血。親祖母亦曾親眼目睹親父及繼母,命令X及Z長時間罰企罰抄等體罰情況。親祖母憶述她在親父及繼母結婚前,曾講明:「如果大家磨合唔到,你地兩個可以搬出去住,但唔可以帶啲細路仔走」。

親祖母指自己及後與繼母相處融洽,「有傾偈有行街」,繼母亦從來沒有投訴X、Y、Z。而親父與繼母帶同X、Y、Z在2017年8月搬離親祖母家,當時親父向親祖母說,由於親祖母在2009年已離婚,屬於單親家庭,而他們「想俾小朋友一個完整家庭」,故決定遷出親祖母寓所。親祖母供稱:「佢搬走個時我好嬲,因為完全無商量嘅餘地,突然就話幾時要搬走」,故一怒之下向親父指:「既然你咁樣,我哋以後就唔好來往啦!」,又刪除了WhatsApp及Wechat的應用程式,親祖母只能以電話聯絡親父,但親父一直不接聽其電話,直至親祖母報警後,親父才答應會以後會接聽她電話。

女童親父的弟弟A(即親祖母的二兒子)下午出庭作證,A指親父與其親生子女X及Z再婚前「感情幾好」,親父「無乜打過」X及Z,即使與前妻M離婚後,M不時會回家探望X及Z,而自從繼母及她的女兒Y搬到同一屋簷下後,親父「開始變得對小朋友無咁有耐性」,有時會對X及Z施以體罰,命令X及Z長期罰企罰抄。

A憶述有一次他在房中看電視時,聽到X在客廳大叫「唔好」,出廳發覺X被親父打至嘴角爆裂流血,面部紅腫,A便衝前抱走X並制止親父,A與親父遂發生口頭爭執,親父對A說:「我教仔唔洗你教」。A指自己當時插手事件是因為「我本身唔係好中意體罰,我覺得唔係好需要咁做」,A自從是次爭執後兩兄弟「已經無傾過偈」。

辯方律師在庭上讀出A的口供紙所指,「X有次食飯食得慢,(親父)用藤條打X幾下,力度唔算好大,但X都有喊」,「X平時食飯都唔算快,但(親父)過往都唔會因為咁打X,A便留意到(親父)性格轉變,脾氣變得暴躁,對子女態度無以前咁溫柔」。A供稱親父在再婚前對待子女X及Z 「好溫柔」,而親父與繼母在2017年8月帶同X、Y、Z搬家後,A便沒有與親父聯絡,關係變得疏遠。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 13:23
更新時間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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