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45歲踢拖男被捕涉拋狗落地 狗隻無表面傷痕

2020-12-30 20:54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虐畜。資料圖片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虐畜。資料圖片

元朗一名男子疑將狗隻拋在地上,途人見狀擔心有人虐待狗隻,於是報警。

事發在昨午約5時,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一名男子在元朗青山公路洪水橋段600號,懷疑將一隻狗隻拋在地上。警員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接手案件,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警方迅速鎖定疑犯,並於今日上午在元朗區拘捕一名45歲姓趙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經初步檢查,該狗隻沒有表面傷痕,已交由相關機構跟進。

警方強調,絕不容忍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並會認真及積極跟進每宗案件。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三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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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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