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林麗棠校內墮斃 校工老師供稱:唔准即時報警
2020-12-28 16:26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去年3月疑因工作壓力,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庭今日展開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審理案件,不設陪審團,由律政司代表擔任死因研訊主任,林麗棠家屬、東華三院、教協均有派律師代表應訊,時任校長羅婉儀則無律師代表。
案發當日目擊林麗棠墮樓經過的校工和老師出庭作供,透露因時任羅校長曾訓示遇有事故「唔准即時報警」,致多人看見林麗棠立於6樓欄杆外時,均無馬上報警求助,而林麗棠隨即墮下身亡。
該校校工冼奕良及夏惠娟、老師林美琴作供指去年3月6日早上約7時15分左右返校時,看見穿白衣死者當時在6樓欄杆外背街站立,林美琴馬上呼叫校工報警,再到教員室求助,惟冼夏2人和1名郭姓老師均指「校長話唔可以報警」,分別尋找該校制訂的危機處理手冊及打算直接致電救護服務不果時,未幾便看見死者墮下,聽到「嘭」一聲巨響。
林美琴指羅婉儀曾在全體老師大會上遇事「講過唔可以即時報警」,羅與老師間關係「唔係幾好、疏離」,「大家驚佢、驚佢批評、鬧人,因為校長,(佢講嘅嘢)冇人敢反對」。案發前一星期羅批評死者「帶澳門團情況唔合規格」,死者情緒「唔係太理想」,曾向林美琴透露因「做嘢唔跟程序」,被羅要求「打悔過書」,惟不知悔過書內容。
羅盤問時陳述因2014、2015年左右鄰校有學童墮樓,故當時已修訂教師手冊,如事態嚴重「冇話唔可以報警呢個選項」。羅又問林美琴是否記得羅曾「請同事食西餅製造和諧氣氛」等,林美琴回覆指「冇印象」。
救護員姚允浩作供指當日早上7時23分接報,7時32分到場,基於死者頭骨爆裂,界定其為明顯死亡。警員林浩江及26906透露死者墮樓前位置雨傘架曾移開到圍欄另一邊,調查報告指死者生前因報告書所涉「澳門文化科學之旅一日遊」發通告及買保險不符合規定等,項目交予同事處理,工作壓力大、「唔開心」,同時不同意羅婉儀質疑指,羅只曾提及漏發通告一事。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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