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官李運騰准黎智英保釋 明午4:30頒布理由

2020-12-28 12:09

黎智英獲准保釋。資料圖片
黎智英獲准保釋。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上周批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以現金1000萬元保釋候訊,書面理由將於明天下午4時半頒布。律政司就保釋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將於本月31日開庭處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上周三經考慮後,決定批准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書面理由將於明天下午4時半頒布。黎的保釋條件為交出1000萬港元保釋金,另加30萬港元人事擔保(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何俊仁律師、吳明德教授),黎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一、三、五下午3時至6時需到警署報到,除了警署及法庭外不得離開住所。

黎在保釋期間亦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包括Twitter的社交媒體上發佈貼文、評論、留言和信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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