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藏汽油彈旺角拒捕 消防員認罪下月判刑

2020-12-28 12:23

有示威者當晚於山東街交界縱火。資料圖片
有示威者當晚於山東街交界縱火。資料圖片

34歲消防員方志雄去年11月在旺角手持汽油彈,與兩名學生參與堵路示威活動,其中消防員被捕時劇烈反抗擊中警員面罩,4分鐘後才成功被制服。3人今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6罪。法官決定先為消防員和大學生取閱背景報告,由於另一名中學生犯案僅16歲,法庭會取閱勞教、更生中心、社會服務令等一系列報告後,於下月15日判刑 。

案發去年11月10日,共百多人在旺角彌敦道至山東街一帶聚集,又向警方照射鐳射光,並用雜物和磚頭阻塞道路交通。警方到場人群隨即四散,包括3人:34歲消防員方志雄、17歲學生林展陶、26歲大學生趙皓雋,他們先後被制服,方志雄被追捕前曾將手上的汽油彈丟棄,其後被警員壓在地上時反抗,並打中對方的頭盔面罩。

經搜身後發現方志雄身上攜備彈簧刀、無線電傳聲器、鐵筆等物。而趙皓雋身上有兩枚汽油彈和打火機。

消防員方志雄透過律師求情,並呈上17封求情信指,他在同僚心目中是無私、熱心和勇敢的人。他已加入消防隊10年。他曾參與飛鵝山搜救行動並獲「花雞繩」嘉許。他指自己因一時盲目而犯案,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後悔和失望。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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