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生涉集會藏噴漆 准簽保守行為1年

2020-12-18 17:22

被告陳晉熙。
被告陳晉熙。

16歲男學生涉於本年1月在中環管有2罐噴漆,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再訊。控方稱因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過噴漆,在其身上無搜出其他物品,加上被告是在公眾集會開始前被截停,決定以自簽擔保守行為處理本案。錢禮主任裁判官判被告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2個月。

裁判官質疑控方沒有任何證據支持案情中稱被告「管有兩枝噴漆,有意圖破壞他人財產」的控訴。惟被告陳晉熙選擇同意案情,逐案件以自簽保守行為處理。

案情指,香港民間集會團隊於本年1月19日發起「天下制裁」集會,警方後於下午4時稱因集會不能保證有秩序地進行,逐要求取消,隨即爆發衝突。在同日約下午4時,被告在中環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與警員對視後隨即急步離開,警員上前截查,從他身上搜出2罐噴漆,逐作出拘捕。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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