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冒口罩生產商騙政府912萬資助 警拘2男3女涉嫌串謀詐騙

2020-12-18 20:30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右)。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右)。

警方今日(18日)以「串謀欺詐」的罪名拘捕3女2男,年齡介乎28至51歲,他們涉嫌在「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當中進行欺詐。在本年3月至11月期間,一共欺詐資助金額港幣912萬元。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匯報案情,指較早前財富調查組接獲情報,指一名本地男子的銀行戶口有大量可疑交易,於是展開調查。警方調查發現,男子與其餘4名團伙成員,串謀在「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當中進行欺詐。犯罪集團於今年3月成立一間新公司,向政府申請資助於本地每月生產300萬個口罩,獲取資助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公司須以成本價向政府每月提供200萬個口罩,而其餘的口罩亦必須售予本地賣家。

團伙就此分別扮演四間不同公司,包括製造口罩器材供應商、原材料供應商、製造口罩的公司及口罩本地分銷商,然後製造虛假單據以抬高口罩原材料價格,以高於成本價向政府提供口罩。團伙亦利用虛假單據及送貨單,製造有向本地賣家提供口罩的假象,以符合政府申請要求,從而得取更多資助。警方表示,政府從此間口罩公司成功購入1,000萬個口罩,而政府亦已支付首兩個月所生產的400萬個口罩,總資助金額達912萬元,平均每個口罩價格為2.28元。

團伙就此分別扮演四間不同公司製造假象。
團伙就此分別扮演四間不同公司製造假象。
團伙向政府申請資助於本地每月生產300萬個口罩。
團伙向政府申請資助於本地每月生產300萬個口罩。

經調查後,警方發現,其中3間公司的董事亦為其中一間公司僱主及員工,而提供原材料公司並無購入原材料紀錄,銀行紀錄亦無顯示與製造口罩公司的交易紀錄。另外,警方亦發現本地分銷商部分單據及送貨單日子,早於公司成立日期及租用報稱地址日期,部份單據地址亦不完整。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人員於今日(18日)採取拘捕行動,以「串謀欺詐」拘捕口罩公司董事,即3女2男,年齡介乎28至51歲,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方亦搜查了報稱的公司地址及口罩工場,檢獲電腦、現金、銀行文件及大量公司文件等等,並凍結了相關銀行戶口港幣40萬元。

警方提醒,串謀詐騙為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串謀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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