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公眾地方打鬥 周永恆批評證人口供離奇電視劇本都不如
2020-12-10 14:23
曾公開自稱是「人渣」的藝人周永恆,涉嫌去年底在尖沙嘴,因為便利店正接送貨品導致他付款受阻,與送貨員發生肢體衝突,他今否認在公眾地方打鬥傳票受審,他沒有任何律師代表,自行抗辯。早前已認罪的送貨員憶述當時被周永恆的帽子「篤到人中」痛到「標眼水」。而周永恆反駁事主和他同事的口供內容離奇,連「電視劇《律政新人王》都唔會係咁。」
早前已承認與周永恆打鬥的事主李祟滿,憶述去年12月10日晚,偕送貨同事彭浩榛運送貨物到尖沙咀樂道的711便利店,未幾周永恆進入便利店購物付款時嫌女收銀員效率低,並開始對女店員破口大罵。李見狀後打算路見不平跟周永恆理論,期間被周永恆的鴨舌帽「篤到人中」,導致他痛到「標眼水」。於是他出手毆打對方,而周永恆當時有還手。
至於事主的同事彭浩榛憶述,當時周永恆曾以「一般人都聽唔入耳的說話和粗口」謾罵女店員,而兩人在店鋪內發生衝突時,他恰巧背對他們處理貨物。他續指,兩人後來在店外繼續糾纏在一起,於是他分開兩人,並將事主推上送貨車,自己也一同上車報警。而周永恆仍一直拍打車身挑釁事主下車。然而周永恆根據便利店內部閉路電視反駁,是兩名送貨員先離開便利店,後周永恆呼喝已報警又稱:「驚阿」,並追上要求兩人留下。彭後來同意片段才是三人離開店鋪的事實情況。周永恆沒有任何律師代表,他盤問證人期間質疑證人口供並非事實,謂:「唔想再問嘞,好痛苦,法官判我有罪就有罪,無罪就無罪。」
周永恆亦質疑彭浩榛作為證人的獨立性,又批評對方在處理公司送貨時即使身邊有衝突也無動於衷,指「如果我係老細會炒左佢地」。他自言自己「唔識法律嘢」,但批評證人口供離奇,電視劇本都不如:「《律政新人王》都唔會係咁。」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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