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6人涉屋內藏白電油案開審 辯方指玻璃瓶是開party用

2020-12-01 17:48

被告張浩輝(左)及沈卓勤(右)。
被告張浩輝(左)及沈卓勤(右)。

23歲職業電競選手與5名男女於去年10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同一單位被捕,警方在單位內疑搜出5罐白電油、購買部分石油氣的收據、打火機、玻璃樽及布條等可疑物品、6人被控串謀參與暴動,及交替性的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在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中指出,自2019年6月開始,不少前線示威者使用暴力參與示威,而2019年10月1日預定舉行「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警方收獲情報後在2919年10月1日凌晨4時許,到軒尼詩道432至436號人和悅大廈9樓B座1號房,爆門而入後發現首5名被告,該單位則是第6名被告沈卓勤所租用,警方首先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來拘捕首5名被告。

警方發現房中有防毒面具、黑色T恤、黑色鴨嘴帽、電筒、手套、對講機、救傷用品、生理鹽水、面巾、多個背包、鎅刀、伸縮警棍、護目鏡、呼吸器、5罐白電油、空玻璃瓶、15個打火機、一百條布條,而首被告張浩輝則有一張在2019年9月30日購買白電油的中文收據,政府化驗師亦指6.5升白電油屬易燃有機溶劑,與布條及玻璃瓶等為製作汽油彈的材料。

控方指涉案單位是用以儲存示威物品,提供讓示威者休息的空間,被搜出的保護裝備及攻擊性武器亦非和平示威者的物品。控方由白電油收據及被告的通訊紀錄等,合理推斷6名被告串謀參與暴動。

控方傳召當日凌晨上門突擊搜查的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黃遠司督察出庭作證,黃指隊員以大鐵鎚爆門而入,涉案單位近200尺,一房內有3名男子,另一房內有兩名女子,5人均在睡覺,警方表明身分後作出拘捕。辯方律師指警方拘捕首被告張浩輝時指「唔好郁,雙手放係頭度,再郁打爆你個頭」,但黃否認。辯方亦指屋內搜出的玻璃瓶內有檸檬,其實是眾被告「開party、飲酒、食煙」,黃指:「我都有諗過,但啲樽好整齊乾淨咁排列,唔似岩岩飲完咁,亦都毫無酒味」。案件明續。

記者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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