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萬分成】會計稱于文鳳主動索月薪2萬元 獲周星馳同意
2020-11-30 11:59
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高等法院追討7000萬元投資佣金,周星馳的私人電影製作公司會計職員張玲妹今在高等法院作供,她憶述于文鳳2002年4月主動提出,自己應就予周星馳提供的服務收取工資,惟張玲妹當時「唔知佢提供咩服務」。而當公司寫字樓尚未搬遷去中環前,張玲妹憶述並不常見于文鳳在尖沙咀寫字樓出現。
星輝海外有限公司女會計職員張玲妹,憶述2002年4月前,于文鳳主動向她提起她應該收工資,以作為她一路以來幫周星馳工作的報酬。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追問,在2002年之前于文鳳是否已牽涉公司營運和周星馳的個人事務。張坦言她當時並不知道:「我知佢做梗嘢,但係無人正式話我知佢做嘢。」
後來張向周星馳轉述,于文鳳想以月薪20000元工作,並獲周星馳同意。但張坦言她並不知道于文鳳可以為公司提供甚麼服務,於是她將服務協議書的草擬版本發給于文鳳,由對方作評論。袁大狀質疑,于文鳳以財務顧問一職受聘並非于文鳳的主意,而所謂的草擬本當時已填上「財務顧問」職銜,張否認。
張憶述其後于文鳳幾乎每日去前往星輝海外位於中環的寫字樓,而且有一間專用的房給她。但這階段並非早於2002年4月,因為2003年才租用中環單位,而之前公司寫字樓在尖沙咀。當時寫字樓未搬遷,張憶述並非經常見到于文鳳,她解釋: 「因為尖沙咀寫字樓好細,一間寫字樓已有4至5人做嘢,應該好少位,應該好少上嚟。」她補充,03年是公司正好拍攝電影《少林足球》,當時公司有「好多人上嚟,上親嚟都廿,卅人,多到要企出門口」後來袁大狀提醒張,《少林足球》是2001年的作品,張更正「不一定係《少林足球》之前」,但當時已有許多人上來公司。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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