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漁護署聯合打擊非法捕魚 拘48名非法入境者

2020-11-26 16:11

其中一艘涉案漁船。
其中一艘涉案漁船。

水警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於今年10至11月期間,針對非本地漁船進行多次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共拘捕48名非法入境者,截獲10艘漁船,當中33人同時涉及非法捕魚被起訴。

警方南水警分區行動支援小隊指揮官王雋傑指,近日的非法捕魚活動有增加趨勢,10月至今與漁護署展開多次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共截獲10艘漁船,拘捕47男1女,年齡介乎18至66歲,全為非法入境人士,截獲的非法捕魚案件已超越上年全年總數。

王雋傑指,水警一直就非法捕魚活動制定恆常計劃,於非法捕魚黑點包括果洲群島、后海灣、索古群島、南丫以南等,協助漁護署執行《漁業保護條例》及截獲可疑船隻,致力遏止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行為,行動當中亦有一定程度困難及危險性,例如惡劣天氣致能見度降低等。

王補充,當可疑船隻被截獲後,執法人員會即時量度漁獲重量及大小,多次聯合行動中共搜獲逾1000公斤漁獲,相信會運到非本地市場出售。

漁護署漁業執行及特別項目科漁業主任陳璚稱,過去1個半月,漁護署已檢控7宗非本地漁船非法捕魚案件,當中有兩宗是由漁護署執法人員截獲,當中兩首漁船為拖網漁船,共拘捕14名非本地漁民,另外有5宗由水警截獲,再轉介至漁護署調查,涉及19名非本地漁民。

漁護署在10月16日於赤洲西北面水域截獲一艘非本地漁船,12人涉違反《漁業保護條例》,判處監禁14日及緩刑兩年,涉案漁具被充公。另外,有6宗個案涉及21人被落案起訴,目前正候審訊。

警方提醒,任何人士如觸犯香港法例171章《漁業保護條例》及171A章《漁業保護規例》,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籲勿以身試法。

漁護署新巡邏船今日首航。
漁護署新巡邏船今日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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