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萬分成】周星馳指分成是他單方面提出 與02年4月協議無關

2020-11-25 15:19

周星馳指于文鳳(左)答應工作是因為她願意。資料圖片
周星馳指于文鳳(左)答應工作是因為她願意。資料圖片

周星馳被指違反口頭協議,拖欠前女友于文鳳7000萬投資分佣,周星馳今首度出庭抗辯。他指自己才是主動提出與于文鳳分享投資利潤的一方,而他的建議跟02年初,聘用于文鳳為財務顧問的協議無關。于文鳳答應工作是因為她願意。

周星馳02年4月以每月20000元酬金聘用前女友于文鳳為私人公司財務顧問,周星馳庭上同意酬金只能抵銷車費和基本開支。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質疑,既然對方是周星馳的女友,為何他沒有主動提出調整酬金水平。周指自己忘記了,也可能有提過,也可能沒有。

至於在02年4月前周星馳曾否跟于文鳳討論投資物業分成,周指自己已經忘記了,他亦否認于文鳳曾主動提出分享投資利潤的要求,並要求對方「做住先」,而當時未談到分成的比例。袁大狀質疑,倘若不是周星馳應承有投資分利,于文鳳不會辭去舊工作,領月薪20000元全職協助他。

周星馳重申:于文鳳之所以為他效勞,主要是因為「佢想咁做,佢喜歡做呢啲工作。」而利潤分成是他單方面提出的,跟02年4月的協議無關。他澄清,于文鳳「喜歡咁做」,是指「佢想幫我,因為佢係我女朋友。」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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