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衝突】經紀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等4罪成 判囚32個月

2020-10-19 12:22

被告蘇廣達。 資料圖片
被告蘇廣達。 資料圖片

39歲地產經紀蘇廣達去年8月經過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附近,涉嫌在腰間藏有摺刀和萬用匙等利器,翌日警方搜查其寓所發現超過50把短刀和空氣手槍等武器,其後他在警署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疑不滿紀錄不實而涉嫌撕毀會面紀錄文件。他否認指控受審後今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損壞等4罪罪成。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武器相當峰利和數量多,判處被告入獄32個月,並拒絕他上訴保釋申請。

至於他另被裁定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裁判官指涉案的空氣手槍已失效,亦無法修復,故裁定罪脫。

被告辯辭指,自己兼職救援工作而且案發8月5日,他恰巧將辦公室的行李箱搬運回家,故他分別在身上被搜出摺刀和萬用匙。和在背包中被搜出急救包等。惟案中拘捕被告的警員稱他在行李喼中搜出急救包。裁判官質疑,既然警員聲稱搜出急救包的地方跟被告的版本不一致,辯方律師應在盤問警員時提出,但他沒有。再者被告是在接受控方盤問時,才稱急救包是放在背包。裁判官質疑被告的說法是捏造,並非可靠。

裁判官亦不接納,被告稱卡片式摺刀是用作折開貨物包裝之用,折貨才不須用到如此複雜的刀具。而被告又沒有解釋他是否有急救工作在身,故裁判官認為他當日沒有必要途徑現場,他是為了有衝突發生而準備,腰間的利器讓被告随時拿出來使用。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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