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認藏士巴拿判18個月感化 求情感後悔

2020-10-19 12:04

被告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資料圖片
被告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資料圖片

21歲中大男生去年11月響應「大三罷」在上水被搜出兩支士巴拿,早前承認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柙3星期後已感後悔,重犯機會低,亦得到家人支持,冀法庭採納建議判處感化令,獲裁判官接納。

案情指,當日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在上水各處聚集堵路。早上7時許,警員9204發現被告形跡可疑,截停被告後搜出兩支分別為銀色及黃色的士巴拿,以及電筒、電池、防毒面具、面巾及勞工手套等物品。被告被捕後曾「踢保」,其後於今年5月7日再次被拘捕。

21歲被告吳敦義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智昌路管有兩支士巴拿。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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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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