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女風筒灼男友下體罪成候判 求情稱明白SM高風險須伴侶同意

2020-10-16 16:01

被告麥凱晴。 資料圖片
被告麥凱晴。 資料圖片

32歲男子前年疑因性事及置業問題,多番遭初戀女友虐待,包括遭她用鐵凳打頭及用風筒灼傷下體等,女被告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則罪脫。案件原訂今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女被告已明白性虐遊戲 (SM) 屬高風險行為,須先徵得伴侶同意方可進行。因需時索閱相關文件,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天雁將案件押後至11月2日判刑,女被告還柙待判。

辯方替女被告麥凱晴求情,指她已明白性虐(SM)遊戲屬高風險行為,須在徵得伴侶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若伴侶不情願就要尊重其意願,被告亦會接受心理跟進。辯方指本案令被告遭辭退,失去月入5萬的工作,留案底後再難踏足金融界,而她因本案亦遭受巨大壓力。

辯方形容本案與其他家暴案類同,指被告因對關係感失望及憤怒,在一時衝動下「爆煲」(boiled over)犯案,所幸事主X傷勢大多數並不嚴重,沒有造成殘疾或永久性傷害,冀法庭判不多於3年的監禁。

案發時任職保險經紀的39歲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被控4項有意圖而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5罪,她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馬地一單位內五度襲擊及惡意傷害男事主X。法庭早前裁定被告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脫。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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