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琳站圍休班站長 學生及營業員非法集結罪成

2020-10-16 14:46

次被告鍾展鴻(前)、首被告何梓聰(後)。 資料圖片
次被告鍾展鴻(前)、首被告何梓聰(後)。 資料圖片

學生和營業員去年9月4日參與包圍港鐵寶琳站行動,期間包圍調景嶺站休班站長要求交代 「831封站」的原因,兩人今在觀塘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辯方求情時稱首被告「珍惜香港在赤化後僅餘的自由,並願意作出犧牲」。裁判官指兩人為發洩對港鐵的不滿破壞公共秩序,亦令事主的人身安全受威脅,而他們更用面巾遮面,欲掩蓋身份逃避罪責,因此須判阻嚇性刑罰。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判刑,以待裁判官索閱背景報告及相關求情信件,期間兩人還柙懲教署看管。

控方引用化驗報告指在事主的背囊發現屬於兩名被告衣物的紡織纖維,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批評警員拖延處理證物,亦疑沒有妥善封存證物,不能確保證物一直受到妥善保存並沒有受到干擾,遂拒絕接納相關報告內容。

徐官比對相關新聞片段,從身型比例、髮型、眼鏡款式、眉毛、眼睛形狀等外貌特徵認出兩名被告就是片段當中對事主施襲的兩名示威者。

徐官續指,兩名被告及其他示威者在共同目的下對事主作出肢體碰撞,更威脅會使用武力,即使是出於「合理理由」,仍可構成擾亂秩序或挑撥性的行為,行為屬擾亂公眾安寧,最終裁定兩人非法集結罪成。

兩名被告依次為22歲學生何梓聰及23歲銷售員鍾展鴻,兩人同被控於去年9月4日,在港鐵寶琳站內,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王尚哲

建立時間12:53
更新時間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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