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男疑影大頭照遭「私了」 3男女認罪候判
2020-10-16 12:44
去年10月5日,多區爆發反《禁蒙面法》示威,兩名男子疑在旺角拍攝示威「大頭照」及清路障時被誤認為警察,遭到大批示威者「私了」。兩男一女事後被控蓄意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包括一名居港埃及藉男子。3名被告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願意向事主作出賠償;其中兩人獲改控較輕的傷人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
被告為羅偉華(56歲)、售貨員黃綺婷(22歲)、埃及藉地盤工人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35歲)。羅承認兩項蓄意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去年10月5日及6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一帶,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及男子Y。黃及Soliman則承認一項傷人罪,指2人於去年10月5日,在同一地點傷害男子X。
3名被告均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事發時羅為清潔工人,他得知旺角區有示威活動,擔心年輕人遇襲,故收拾垃圾時順手將棄置的長棍帶到示威現場,想保護年輕人。當時他見到男子X手持磚頭,他相信X會用磚頭傷人才犯案。辯方形容羅犯案時被憤怒蒙蔽,與其本身的性格不符,事後已感到後悔。另外,辯方亦指黃推了X一下屬自然反應,她並無意傷害X;SOLIMAN更不是示威者,只是事發時剛好在附近買煙,聽到有大叫事主想襲擊人,才上前摻一腳。
案情指,男子X為來港旅行的內地人。去年10月5日晚上,他在旺角彌敦道步行回旅舍時,遭一名女子扯他的衣服阻止他離開,他感到害怕並試圖離去,卻引來約30名黑衣人包圍,包括3名被告。
部份施襲過程被公開片段拍攝下來,3名被告均沒有蒙面。當中,羅偉華用以棍狀物打向事主,黃綺婷及SOLIMAN則分另推及踢了事主一下;黃一直撐傘遮擋鏡頭。
事主被打至頭破血流,報警後前往廣華醫生治理。醫生證實他右眼皮、右邊盆骨位置、左大腿、肩膀、右後背、臀部均有瘀傷,右眼球結膜出血、頭皮有1.5厘米裂傷、腰部擦傷等,但現已完全康復。事主亦在襲擊中丟失現金、銀行咭、電話、耳機等物品。
及至翌日清晨2時,男子Y 旺角與友人喝酒後乘的士回家,但遭雜物擋路。他下車搬開路障,引來約10名黑衣人懷疑他是警察,遂向他施襲,羅偉華參與其中。男子Y被打至頭頂裂傷,右邊眼眉及手腳擦傷、右前臂壓傷及有瘀血,事後花費逾6千元接受中醫治療,現已完全康復。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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