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3歲學生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 押下月中裁決

2020-10-14 16:58

被告程德俊(白恤衫)。陳子豪攝
被告程德俊(白恤衫)。陳子豪攝

23歲學生於去年11月初在葵涌疑被截查時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2名警員交待當日截查6名男子時,在被告身上搜出鎚、天拿水等物,惟警員未能認出被告。辯方質疑警員過程中或曾調亂其餘截查男子的同款背囊及物品;亦指當時被告離開餐廳後本來前往鄰近住所方向,搜出涉案物亦未能排除裝修等合法用途,未能證實其犯案意圖。案件押後到11月16日下午裁決。

警員周俊傑作供交待當日下午1時許便衣當值,在大窩口一茶餐廳內覺得6名沒戴口罩的男食客有可疑,要求同僚增援。6男2時許離開餐廳時,見到軍裝警員後轉入無名後巷,警員表明身份來意後,其中1男馬上拔足逃跑,其後回頭張時撞上燈柱被周截停,帶回5男處搜查,而被告並非逃跑男子,其身上隨後搜出涉案物品。辯方質疑當日荃灣區並無示威活動,周盤問時解釋因曾在示威現場見過被告群伙使用的黑色背囊,故認為6男可疑。辯方指6人中3人包括被告背囊款式相同,由離開餐廳到截查期間被告均未曾確認身上背囊及物品屬己,周同意。

辯方盤問拘捕並搜查被告的警員鄭廣進,指出搜查被告時,眾人背囊款式位置接近,搜出物品亦同放地上,加上被告和各警員視線均曾離開涉案背囊及物品,辯方質疑警員或曾調亂或認錯;辯方又質疑警員記事冊及庭上證供均只記得13項證物,遺漏餘下呈交到證物房的證物。

被告程德俊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葵涌德士古道宏華大廈管有1支噴漆、1個鎚、內有500毫升天拿水的米油樽、4條布碎及1個打火機,用以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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