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兼與14歲男網友肛交 中大生判感化18個月

2020-10-12 11:35

被告胡俊。 資料圖片
被告胡俊。 資料圖片

22歲中大男生前年透過社交媒體 Instagram 認識當時年僅14歲的少年,其後在寓所內先後非禮該少年並與他肛交,今在粉嶺法院被判感化18個月。裁判官指法庭須保護年輕及心智未成熟的人士不要「過早受同性戀行為影響」,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控制或指揮事主、亦沒有對他使用威嚇或暴力,決定給他更生機會,遂判感化處理。

辯方指被告有充分反省,有改過自身決心,冀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18個月感化。馮念偉暫委裁判官指被告自中五起開始對雙性戀感興趣,遭同伴歧視感到孤單,再加上學習壓力等才招致犯案。馮官指案情並非十分嚴重,被告亦承諾遠離社交媒體,最終就非禮及肛交罪各判18個月感化,同期執行。

21歲被告胡俊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指他分別於前年1月19日非禮男童Y,及於同年2月初某日,在深水埗某屋苑單位與男童Y肛交,Y當時約為14歲。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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