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管有槍械彈藥 鍾雪瑩還柙至12月再訊

2020-10-12 11:10

被告鍾雪瑩。 資料圖片
被告鍾雪瑩。 資料圖片

本民前成員鍾雪瑩因涉及去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大埔開槍案遭通緝多月,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今被解往粉嶺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與蘇緯軒案一併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須還柙候訊。

29歲被告鍾雪瑩報稱設計師,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指她於去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及大埔翠屏花園C座10樓C2室內,與男子蘇緯軒管有槍械,即一枝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1枝長槍、6個長槍彈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及2個手槍彈匣內有30粒子彈,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控方指,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疑偕同蘇緯軒案發數日前已多次出入單位,蘇緯軒遭制服拘捕時被告乘亂逃脫,閉路電視約20分鐘後拍得被告在更換衣服後離開。涉案槍彈經化驗後證實全部為真槍實彈。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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