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跟進涉何俊堯投訴 澄清調職屬正常需要無關近期事件

2020-09-08 18:37

司法機構指何俊堯裁判官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指何俊堯裁判官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今日表示,有關裁判官何俊堯的調職安排,司法機構目前收到很多涉及何俊堯的相同或類似的投訴,有關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司法機構現時不會就有關投訴作出評論。
  
何俊堯裁判官於7月31日獲暫委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任期由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他的職責包括協助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處理高等法院刑事案件的排期及程序事宜,其津貼和酬金將與署任職位相稱。何俊堯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前述的投訴或近期的事件無關。
  
另外就針對法官在法庭處理案件時曾考慮政治因素的空泛指稱,司法機構作評論既不適合,亦不可行。

司法機構重申,所有法官均須作出司法誓言,誓言要求法官根據法律履行職責,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亦即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僅應用法律,而不應考慮如政治等外在因素。《基本法》第92條清楚定明,香港的法官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再者,司法機構的《法官行為指引》規定,法官應避免參與政治組織或政治活動,在處理案件時亦不應存有任何實際偏頗或表現出存有偏頗的觀感。
  
司法機構指出,設有機制處理有關法官的投訴。若一旦證實有法官未有遵守上述事宜,司法機構將採取適當行動。若對司法決定有異議,則應按現行機制向法庭提出上訴。

裁判官何俊堯。資料圖片
裁判官何俊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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