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鐘錶行東主涉荃豐中心「私了」男子 待索報告判刑
2020-08-04 16:39
去年721事件翌日,有人破壞荃豐中心的何君堯議員辦事處,鐘錶行東主因拍照問題聯同多人襲擊並拖行一名男子,今在沙田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認為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無關,被告亦有悔意,可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決定把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待索取被告的社服令報告後判刑,被告獲准擔保。
37歲被告姚震峰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內,及荃豐中心與荃灣多層停車場之間天橋,聯同10多名不知名男子,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A。
案情指出,當日下午約100名示威者在荃豐中心聚集,事主A行經一樓時被指拍攝示威者容貌,遭包圍並辱罵。期間A遭被告用胸口頂撞一下,遭被告用手臂箍頸並拖行約10米,失去平衡並感到呼吸困難。A事後求醫,發現右臉和左手有瘀傷,左耳出現紅斑,全身亦有多處擦傷。
警方透過3條網上片段認出被告,並於今年2月10日在機場離境大堂拘捕被告,搜獲一張八達通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是該卡唯一的使用者,而八達通紀錄顯示被告於案發當天在荃灣活動。事主A其後亦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是施襲者。
辯方呈上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承認自己行事衝動,並鄭重向事主道歉,稱他已得到教訓,明白不能訴諸武力。
溫官接納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無關,被告亦有悔意,認為可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決定把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被告獲准擔保。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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