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衝突】技術員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反應過大自招嫌疑

2020-08-04 16:22

莊浩峰(藍色波鞋者)。
莊浩峰(藍色波鞋者)。

26歲技術員被指於去年6月12日,在灣仔出手襲擊一名高級督察,案件經審訊後,黃向戎暫委裁判官今日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黃官認為涉案督察無法講出被告是揈手還是出拳,而被告出手的力度只是「大力過打招呼」,故不能肯定他是出於自然反應抑或故意襲擊,但認為他反應過份誇張,屬自招嫌疑。

黃官指出,雖然事主高級督察余天生稱不知道遭被告揮拳抑或揮手襲擊,亦不清楚被襲中面部或頸部,但由於事發在電光火石間,加上手掌或拳頭都有一定面積,故此不影響余的可信性。至於另一曾姓見習督察,黃官則指他的證供前後有出入,故不予接納。

黃官續指,事發時余只是從後輕拍被告莊浩峰一下,質疑被告反應過大,認為他故意襲警亦屬合理,但當時余用稍大的聲音向被告表明身份,不能否定被告並聽不到。加上余承認他在話語未落時便遭襲擊,而被告出手的力度是「大力過打招呼」,此描述屬於中性,無法判斷是否屬於襲擊,故有可能只是被告的自然反應。

余督察早前在庭上透露,去年6月12日下午5時許,他與同袍在灣仔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見到被告莊浩峰,懷疑他與附近立法會騷亂有關,遂上前從後拍他的膊頭,並表明身份,打算截停調查,未料卻遭被告轉身出手攻擊。當時被告指這是他的自然反應。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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