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嘴酒吧涉違禁令賣酒 官裁定表證成立

2020-06-26 13:13

左:林鉑泓、吳騰。
左:林鉑泓、吳騰。

港府因應疫情制定的「禁酒吧令」,惟尖沙咀一家酒吧涉嫌違反禁令被檢控,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力陳酒吧除賣酒外,亦有販賣食物,故不受限令規管,惟警員供稱現場枱上沒有任何餐具,更遑論食物。裁判官聽畢控方案情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聆訊將於7月24日再續。

兩名酒吧負責人林鉑泓(41歲)及吳騰(49歲)分別被控於今年4月10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42至44號華懋金馬倫中心3樓「Virgo」,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衛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條例F第6(1)條發出的、就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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