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汽油彈及圖縱火囚四年 23歲燈光師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2020-06-26 15:55

事主尹廣培。資料圖片
事主尹廣培。資料圖片

因承認企圖燃點汽油彈縱火,在本週三被判囚四年的23歲舞台燈光師姚少康另涉於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襲擊不同政見男子,案件早前審結,屈麗雯裁判官今日裁定他普通襲擊罪不成立。屈官指,觀乎本案案情,被告雖確實打了事主額頭一下,但事主用力捉住被告的手臂,又扯下他的頭套,顯然是帶有敵意,被告面對事主突如其來的襲擊,以武力抵抗並非不合理。

屆官指出,本案並不爭議被告確實打了事主尹廣培的額頭一下,故本案的關鍵乃被告當時是否真誠相信需要自衛,以及他所用的武力程度是否合理。

根據案情,當時事主尹廣培橫用力捉住被告的上臂並除下他的頭套,被告一度想退後,但未能成功擺脫。顯然地,尹的行為是迅速及有敵的,對被告而言更是使用武力侵犯他,令他擔心自己有即時受襲危機,故以武力抵抗並非不合理,裁定他出於真誠相信需要自衛而施襲。

至於武力程度是否合理,屈官表示,雖然無證據證明尹的傷勢,但根據他在庭上作供,他只是有痛楚,並無表面傷痕,傷勢並不嚴重,加上被告沒有更用武器,故裁定他所用的武力程度合理。

然而,屈官認為,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為「激氣」而施襲,令控方相信他出於報復而襲擊事主,屬自招嫌疑,故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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