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站「跳閘」摑站務主任8巴掌 樂器維修員判監14日

2020-06-22 15:34

被告譚煒林(左);事主莫志富(右)。資料圖片
被告譚煒林(左);事主莫志富(右)。資料圖片

39歲樂器維修員去年10月在港鐵中環站「跳閘」,遭站務主任攔阻後掌摑對方8巴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延至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香淑嫻裁判官稱本案非同類案件中「最差嘅一種」,遂判監14天,已還柙14天的被告即將獲釋。

辯方指早前索取的被告背景報告正面,被告對是次案件有深刻反省,展露真誠悔意,同時還柙14天已讓其明白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望法庭考慮到案件屬一次性、事主沒有承受永久性或嚴重傷害,判處緩刑。香官考慮到事發經過、求情信及同類案例,認為法庭須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惟被告沒有案底、事主無受傷,終判囚14天。

被告譚煒林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港鐵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男子莫志富。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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