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衝突】夫婦女生被控暴動管有無線對講機等3罪 裁定表證成立

2020-06-12 13:36

被告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資料圖片
被告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資料圖片

一對夫婦和一名少女涉嫌去年7.28參與上環衝突暴動,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今裁定一項暴動和兩項無牌管有一套無線對講機,三罪均表面證據成立。夫婦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至於單獨面對一項暴動罪的中五女生李宛叡自辯稱,她本身只為與中學挈友聚舊才應邀跟她到西環擬參與遊行,警方施放催淚彈後便與友人失散,她獲夫婦協助清潔眼睛後不久被捕。

被告為38歲湯偉雄及41歲杜依蘭,以及17歲學生李宛叡,3人被控於去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夫婦二人另被控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中五女生李宛叡辯稱,當日相約中學挈友聚舊,對方至中三便赴台讀書,一直有留意香港消息,並稱有意參與7月28日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李沒有異議,惟兩日出門前該集會活動已經完結,反而有一支遊行隊伍步行至西區警署故改變計劃乘坐地鐵前往西營盤。

兩人原本打算在西營盤逗留半小時便離開用膳,兩人步出西營盤港鐵站,便獲其他街坊送上口罩,李亦按兩名在場義務救護員的建議,用保鮮紙包著雙臂。數分鐘後現場便有警員施放催淚彈,兩人吸入催淚煙感不適,李其後跟隨行友人失散。李的眼睛和鼻腔感到刺痛,疼痛感亦影響其視力,她記得她退後期間曾被其他人扶起,直至在附近大廈閘門外遇上另外兩位被告湯偉雄及杜依蘭,在夫婦協助下清洗雙眼。

稍後湯更抱起李,跟杜一起欲離開現場,但有警員尾隨他們,直至逃到一道鐵絲網前被捕,李當時大喊:「𠵱度無路走喎」。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0:12
更新時間: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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