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擱置申請撤銷禁離港令 黎智英明日再向法院提離境要求

2020-06-11 12:0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修例風波至今剛一周年,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共拘捕近9000人,只有僅2000人被檢控帶上法庭,而「港區國安法」推出後、陸續有多名被捕者棄保潛逃、分別前往荷蘭及美國。根據司法網頁資料顯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將於明早10時30分再次向高院法官李運騰提出離境要求、並重金禮禮聘資深大律師「出戰」。

資深大律師清洪就近日多名示威者潛逃事件回應本報稱,法庭是否批出被告保釋需視乎控罪的嚴重性,當然現行法例被告一日未被定罪,應假設為清白,但法官亦須乎目前情況,有權提出額外的保釋條件,例如下令要被告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境。

72歲黎智英否認刑事恐嚇記者,案件8月18日開審。裁判官羅德泉下令黎候審期間不得離境,並以現金4000元保釋,在報稱地址居住,逢周三晚上6時至9時到九龍城警署報到。其後辯方大律師許卓倫指黎智英因工作職務有需要離港,提出以10萬元現金,冀法庭可以收回離港限制,惟申請最終再度被羅官拒絕。

刑恐控罪指,72歲黎智英涉嫌17年六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使他受驚。

黎智英於上月22日向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申請撤銷禁止他離開香港的命令,惟最終他決定擱置申請。至於他亦申請撤銷定期到警署報到的命令,則獲李官批准。

李官指黎智英沒有向法庭提供確實的外遊計劃日程,法庭難以就此撤銷他禁止離港的命令。反而,被告申請在個別日子短暫外遊則尚有討論空間。黎最終決定擱置申請,考慮後再擇日申請。至於定期到警署報到的命令,由於控方不反對取消,故李官批准他即日起毋須到警署報到。

另外,消息指,提倡港獨的「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月4日起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並於日前逃往荷蘭。陳家駒早前被控與另外6名人士於去年6月10日,在灣仔分域街與柯布連道之間的告士打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一次。據指至本月4日,陳家駒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並於當日乘坐航班離港,前往荷蘭阿姆斯特丹。

而律政司決定加控涉及7.1闖入立法會大樓的12名被告暴動罪後,案件昨午再次在東區法院提訊,即有一名22歲學生棄保,被裁判官下令通緝。

另外,就7.1 事件以傳票方式起訴3名男子,包括當日在會議廳內拉低口罩發言的港大刊物《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他及另一男子范俊文昨午亦未有出庭應訊。 梁繼平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明身在美國。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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