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衝突】33歲男子判囚2周 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要求覆核
2020-06-10 23:28
33歲貴金屬貿易公司董事助理去年6月在金鐘與示威者一同搬動鐵馬,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於本周一承認控罪,判囚兩星期,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乃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4 節,要求原審裁判官林子勤自行覆核刑期。
被告庾家駒承認於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與他人非法集結。律政司認為,裁判官林子勤的判刑有原則上的錯誤及明顯不足。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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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貴金屬貿易公司董事助理去年6月在金鐘與示威者一同搬動鐵馬,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於本周一承認控罪,判囚兩星期,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乃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4 節,要求原審裁判官林子勤自行覆核刑期。
被告庾家駒承認於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與他人非法集結。律政司認為,裁判官林子勤的判刑有原則上的錯誤及明顯不足。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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