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露港恐怖車禍】聾啞司機判120小時社服令停牌1年 官斥明知酒駕違法
2020-06-11 11:38
去年3月凌晨一名聾啞司機酒後超速駕駛,切線後急停,尾隨貨車閃避不及撞向私家車,導致車內一名男乘客飛出車外死亡。聾啞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儘管感化官不建議被告履行社會服務工作,但區域法官郭偉健認為被告除聾啞外,身體沒有其他障礙,而且有固定汽車美容職業,可見他有能力應付社會服務工作,終判處他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停牌一年和須自費進修駕駛改善課程。
區域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41歲汽車美容師傅許澤晶算是職業司機,他是知道醉酒駕駛是違法的,而且當時車速超逾限制逾一半,事態嚴重,不宜以罰款處理,但考慮到被告停車前沒構成任何傷亡和財物損毀,其私家車內男乘客的傷亡非被告刑事責任,故判處監禁則過重。
案發於去年3月24日凌晨約3時許,被告喝了3罐啤酒後,駕駛私家車以時速150至160公里在吐露港公路左四線行駛,冒出火花後停下。與此同時,尾隨貨車駛至撞上,導致車內兩乘客一死一傷。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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