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6萬元報酬搶劫找換店職員 19歲青年被控2罪不准保釋
2020-02-10 12:14
尖沙咀去年發生兩宗涉及搶劫找換店職員案件,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數名涉案人士,日前再有一名19歲青年落網,涉嫌收取6萬元報酬犯案,共被控兩項搶劫罪,今被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4月6及7日再訊,期間待律政司指示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申請被拒。
中五畢業的被告方梓諾(19歲)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尖沙咀4號亞士厘道4號漢口中心B座地下大堂內,與劉泊旻及另一名不知名男子劫去男子李誌偉共120萬港幣。他另被指於去年12月30日,在同地外與周志豪、張家發、曹曉揚及一些不知名人士,搶劫同一男子單肩包,共總值港幣51萬元。
控方透露,兩案手法極為相似,被告聯同同黨前往上址搶劫,李姓事主被牛肉刀傷及手指。警誡下,有人承認協助搶劫及收取6萬元報酬。目前警方仍在追捕涉案人士。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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