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6万元报酬抢劫找换店职员 19岁青年被控2罪不准保释

2020-02-10 12:14

尖沙咀去年发生两宗涉及抢劫找换店职员案件,警方经调查后拘捕数名涉案人士,日前再有一名19岁青年落网,涉嫌收取6万元报酬犯案,共被控两项抢劫罪,今被解至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两案分别押后至4月6及7日再讯,期间待律政司指示及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保释申请被拒。

中五毕业的被告方梓诺(19岁)被控于2019年11月27日在尖沙咀4号亚士厘道4号汉口中心B座地下大堂内,与刘泊旻及另一名不知名男子劫去男子李志伟共120万港币。他另被指于去年12月30日,在同地外与周志豪、张家发、曹晓扬及一些不知名人士,抢劫同一男子单肩包,共总值港币51万元。

控方透露,两案手法极为相似,被告联同同党前往上址抢劫,李姓事主被牛肉刀伤及手指。警诫下,有人承认协助抢劫及收取6万元报酬。目前警方仍在追捕涉案人士。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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