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衝突】「岳」衣男襲警助示威者逃走被制服 獲准押後2月再訊

2019-12-17 15:45

19歲被告陳以晉。葉君怡攝
19歲被告陳以晉。葉君怡攝

9月15日遊行後北角發生衝突事件,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男子,「以一抵三」涉以伸縮棍襲警,在警察手中救走3名示威者,警方其後用警棍及胡椒噴霧制服他。男子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押案至明年2月4日獲准,期間索取被告醫療報告及相關文件,男子可照原有條件擔保。

19歲被告陳以晉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襲警罪指他於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警務的警員馬智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則他於同時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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