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選舉】選舉事務處:領取選票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019-11-20 19:01
就網上流傳以「警署報失紙」冒認選民投票的謠言,選舉事務處澄清投票當日選民必須帶杯香港身份證正本申領選票,不能單靠出示該「警署報失紙」領取選票。若選民因遺失身份證而未能出示正本,可提供「警署報失紙」,連同載有該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的正本領取選票。
「警署報失紙」即證明已向警務人員報告該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已遺失或毀掉的文件。現時「警署報失紙」載有的資料,即選民的姓名和香港身份證號碼,可與有關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顯示的資料,以及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相關記項,作核對之用。投票站人員亦會核對有效護照或相類旅行證件上的照片,核對選民身份後,才會向選民發出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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