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稱非主謀 只幫手埋屍

2019-10-23 18:52

首被告曾祥欣(中)稱曾考慮不少棄屍方法,甚至是「煮咗佢嚟食」。資料圖片
首被告曾祥欣(中)稱曾考慮不少棄屍方法,甚至是「煮咗佢嚟食」。資料圖片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陪同」首被告返港的警員出庭作供,他指當日首被告阿T機抵港時向稱「小草無郁手,佢最多知情,我有幫手,不過我唔係主謀,主謀係劉錫豪,我幫手幫理屍體啫」。庭上播放阿T的警誡錄影會面,他聲稱最初三人只商議弄暈死者,再劫走其財物,未料會直接殺死人,他又指當時提出不少棄屍方法,諸如「掟落海、放血、斬件、雪落雪櫃」,甚至是「煮咗佢嚟食」。

首被告曾祥欣在錄影會面稱,2016年2月底死者向他借款300萬元用作投資澳洲房地產,因過往亦有被死者詐騙的經歷,他對此心生有疑,故要求對先交出抵押品及建議書再從長計議。而阿豪稱「不如整暈佢攞錢算啦,搞咁多嘢做咩啫。」。

案發時自己在閣樓,突然聽到死者大叫「X你老母,唔好玩啦」,然後就有人叫首被告到樓下「幫手」。而他到樓下時已見到阿豪騎著死者,用內褲掩著死者口部,阿K則在死者背面,三人如三文治一樣。未幾,阿豪要求阿T幫手「啪針」,於是他假裝注射酒精。他指阿K曾為死者做急救,他亦探過脈博發現死者已無呼吸。阿T指,因「唔想見到佢個樣」,故隨手拿了一個枕頭袋笠著死者頭部,三人之後將死者拖入廁所。

三人其後商討如何處理屍體,包括放血、「斬咗佢」、「煮咗佢嚟食」,最終他們決定製造「石棺」埋屍。他指是阿豪建議買英泥粉、木板等物品封屍。當時三人先釘好木箱再倒入薄薄的英泥,先封好底再放屍體入去。其後阿豪到新加坡參加街舞比賽,阿T與阿K則「日以繼夜」地花費3、4日才製好石棺。

但當他們打算將石棺推出工廈,一入升降機已超重,之後他們改變主意,打算把屍體拆出來,更購入鎚、電鑽、風炮等器材。然而他們難以把屍體拆出來,更「鑽爆手」。後來他們發現無法棄屍,決定「著草」到台灣。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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