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涉尖沙嘴非法集結暴動12月再訊 21歲學生獲准英國留學

2019-10-23 17:33

被告梁卓華(左)、羅樂文(右)。
被告梁卓華(左)、羅樂文(右)。

反修例示威活動持續,警方在8月11日尖沙嘴衝突中拘捕多名示威者,其中16人被起訴非法集結罪,而一名年輕男子被控參與暴動罪。案件今往九龍城法院再訊,眾被告繼續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坦言即使在下回提訊日,控方也未必能聽取答辯,但進度尚算合理,故促請控方儘早預備具體指控,以及錄像紀錄的和證人供詞的撮要予辯方參考。各被告擔保繼續,部分被告獲准基於學業或工作原因,暫時離境或於個別日子取消或縮減宵禁時間。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目前警方共掌握89小時錄像片段有待翻查,包括6小時由警方拍攝的片段。此外還有現場所檢獲的彈弓,34部電話和6支鐳射筆有待化驗。控方另有逾90名證人,其中41名已完成錄取口供。控方不反對各被告繼續保釋,亦不反對被告基於工作理由,申請放寬保釋條件。

3名女被告不約而同地投訴,分別於8月13和15日首度應訊當日,被送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時在羈留室內被女庭警要求全裸搜身,而警方至今仍未提供合理解釋為何需要作出如此嚴謹的搜身檢查。

17名被告中,其中一員為14歲未成年學生,辯方指過往有報章公開他的身份,以及他就讀的學校等個人資料,對他構成巨大壓力。裁判官特此下令,任何人不得披露他的個人資料。

另外,一名26歲舞台撘建工人羅偉洛涉嫌於10月13日在旺角向警車投擲硬物,早前被裁判官拒絕保釋。他今日申請保釋候訊遭拒。

其中一名被告21歲學生吳柏熹申請月尾離開香港,到英國留學一個月的升學基礎課程。裁判官批准他,明天或之前向控方提交正式的取錄信等文件和回程機票訂購記錄後前往英國。

法庭記者:蕭文軒

被告譚煒誠(左)、莊嘉灝(右)。
被告譚煒誠(左)、莊嘉灝(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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