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水埗管理無牌旅館被判罰1.2萬元
2019-08-13 20:03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8月巡查位於深水埗福榮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根據牌照處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該男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2,000元。
署方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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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8月巡查位於深水埗福榮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根據牌照處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該男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2,000元。
署方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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