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水埗管理无牌旅馆被判罚1.2万元

2019-08-13 20:03

男子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2,000元。 资料图片
男子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2,000元。 资料图片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8月巡查位于深水埗福荣街一所怀疑无牌旅馆时,乔装客人,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处所的房间。根据牌照处纪录,上述处所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牌照,负责管理上述处所的男子因而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该男子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2,000元。
  
署方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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