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廉署報假案 民政事務前助理專員獲撤控 2019-08-01 13:07 被告郭仲佳。 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涉嫌向廉署報假案,訛稱其上司收受利益,案件原定於今年4月開審,但開審當天辯方指被告中風留院,聆訊押後。案件今日再提堂時,由於辯方向控方呈交醫療報告、證明被告中風、不適宜對控罪答辯,故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被告獲釋。郭仲佳(56歲),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1月29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有人犯罪的虛假報告,即時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蕭慕蓮,指蕭接受利益,作為在違反項目經理梁淑芬的非公務員僱傭合約條款情況下,容許梁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誘因或報酬。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涉賄考評局助理收發機密資料 Kris Lau否認控罪 下一篇 【維港會】港媽大呻誤聘「破壞王」外傭 水電煤費激增傢俬電器損毀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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