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陳婉玉否認51萬元作「甜頭」討好馮永業

2019-05-31 12:31

被告陳婉玉(左)及馮永業(右)。
被告陳婉玉(左)及馮永業(右)。

賭王姨仔陳婉玉接受控方盤問時表示她只知馮永業是政府官員、但不知道馮在經濟局具影響力。陳婉玉不會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控辯雙方舉證完結。案件押後至6月18日進行結案陳詞。陳婉玉自辯後在庭外一度哭泣。

陳婉玉表示約於04年7月左右,她開始和馮一起投資物業。就雍景臺物業,陳確認馮沒有「俾翻51萬的臨時訂金給我」。但她對於馮有否表示要還給她,陳答「我完全沒有印象」。

陳同意控方所指,政府官員是不能接受其他款項,控方追問既然陳知政府官員不能收其他款項,為何不追馮還51萬,這樣是「害了他」?陳說「我都唔記得咗、又怎會諗會否害咗佢」。陳否認控方所指,她以雍景臺51萬作為「甜頭」來討好馮永業、以協助她公司或不刁難她公司。

控方指陳因為覺得自己無用,能力不足所以須要一個政府官員協助你、對你有好感、不刁難你、陳否認此說。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2:15
更新時間12:31

案件爆出二人的情史。 資料圖片
案件爆出二人的情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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