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涉藉詞搓胸解汗臭非禮女印傭罪脫 官:事主證供前後矛盾

2019-05-31 12:05

75歲被告李衡芳。 劉曉曦攝
75歲被告李衡芳。 劉曉曦攝

75歲退休老翁涉嫌藉詞指搓胸能解汗臭,進而6度在住所為26歲印傭搓胸,老翁否認6項非禮罪。裁判官指印傭證供前後矛盾,證詞存有潛在不可能性,雖然有錄音證明被告曾經觸摸印傭胸部,但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曾於涉案時間及地點如何觸摸印傭胸部,又沒有證據證明印傭不同意被摸,故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老翁所有罪名不成立。

75歲被告李衡芳被控於2017年6月16日至20日期間,在美孚新邨其媳婦的住所內6度非禮印傭X。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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