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鄭若驊:法庭處理移交逃犯有清晰法例及案例參考

2019-05-29 16:06

鄭若驊強調,法庭處理移交請求的審訊公開進行,其權力和要考慮的保障已於現有法例清晰列明。
鄭若驊強調,法庭處理移交請求的審訊公開進行,其權力和要考慮的保障已於現有法例清晰列明。

路透社引述多名不願公開身分的香港法官指,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深感不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修訂條例草案列明,日後特首啟動單次移交安排時,可於現有法例的保障外,加入額外保障條款,而這些保障只可增加、不可減少,若請求一方不同意相關條款,港府有權不再跟進。

鄭若驊亦強調,法庭處理移交請求的審聆訊訊公開進行,其權力和要考慮的保障已於現有法例清晰列明,過往亦有案例供法庭參考。她提到,過往法庭曾裁定某逃犯不需移交,當事人獲即時釋放,特首不可再作跟進;而即使法庭同意移交某逃犯,法例已訂明特首最終決定是否發出移交令時,特首可考慮的因素不限於法例內的保障,亦可包括人道原則等。

當有記者指現有法例已容許個案移交安排中加入額外人權保障條款,質疑鄭若驊稱修例後才可做到的說法誤導時,鄭若驊稱難以判斷其說法是否誤導,但認為媒體應全面報道事實,以讓公眾得悉修例內容以及不同人士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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