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貪】稱陳婉玉重家庭忠於丈夫 律師庭上透露其前夫有外遇
2019-05-21 15:43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案,代表馮永業處理雍景臺物業律師哈永豪作供稱,他早在80年代初已認識陳婉玉,他印象中是陳婉玉致電給他表示「我有個朋友想買樓、想找你處理」。
哈永豪指當時他不知道馮陳二人的關係。對於渉案雍景臺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上寫有「on behalf of Wilson Fung」,哈永豪坦言不會留意此部分,他只會著重留意合約中有否附加表,至於誰代表誰去簽名,他不會留意的。
哈稱,涉案的雍景臺提名轉讓契約,必然是由馮永業指示去凖備的,將物業業主改為馮程淑儀。
哈律師表示,2004年12月21日渣打銀行致函給律師行,表示批准程淑儀及馮永業二人作物業按揭貸款人士,並獲批614萬元按揭貸款。
哈律師指提名轉讓契是幾普遍的事。哈律師透露,陳婉玉前夫是他的表哥,據他了解陳婉玉和他表哥因婚姻問題而離婚了。他同意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所指,陳婉玉約於2002或2003或2004年開始活躍投資物業。
哈律師透露,陳婉玉婚後以家庭為主、忠於家庭、忠於丈夫,「老公話一,她很少話二」,他知道約沙士期間,表哥有外遇,但不知道涉及家暴。陳婉玉聞聴前夫有外遇證供時即低頭落涙。
哈律師稱陳婉玉夫婦原好親密、很多時他夫婦都會睇戲時遇上陳婉玉夫婦的,由於陳丈夫有外遇時,她的女兒亦在美國紐約留學,陳好似沒有了生命中心。
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4:56
更新時間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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