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 控方證人減至13人

2019-05-21 08:23

現年55歲的馮永業。資料圖片
現年55歲的馮永業。資料圖片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04年在任經勞局的航空組負責所有與航空有關事務期間,涉嫌收取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賄款,以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豪宅單位的臨時訂金,案件今踏入第二天在區域法院審訊。控方今開始傳召證人出庭作供、首兩名證人為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政務職系)區穎恩和首席助理秘書長(品行紀律)莊幼玲。

控方證人單上原有19人,控辯雙方商議後,現同意減為13人、刪去6名調查人員。控方有4名主要證人,分別為馮永業當時的上司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及時任的2名下屬為助理秘書長許澤森和謝綺雯,以及賭王外甥、港聯前行政總裁謝天賜。

餘下控方證人包括陳婉玉的秘書,負責處理雍景臺物業交易的2名律師哈永豪和盧銘恆,以及律師哈永豪的秘書,物業地產代理公司的高級董事,及2名廉署調查人員。

現年55歲的馮永業,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提供的51萬元,以買入西半山雍景臺一座16樓D室物業的臨時訂金,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所控制的3家公司,即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

62歲的陳婉玉則以上述相同理由,向馮永業提供51萬元賄款。

馮永業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於04年9月28日至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公職過程中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該筆款項。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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